-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6-00046
- 备注/文号:泉农综〔2026〕24号
- 发布机构:兽医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7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明星ai 财政局 明星ai 关于印发<明星ai 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明星ai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流域上游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5〕37号)《明星ai 关于实施畜牧业“小升规”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配套印发《明星ai 2026年促进畜牧业巩固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请你们按要求抓好落实。
明星ai 明星ai 财政局
2026年7月7日
明星ai 2026年促进畜牧业巩固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培育壮大特色畜禽产业,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精准扶持一批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主体,持续提升产业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夯实畜禽产品稳产保供基础,为畜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开好局,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目标要求
以特色畜禽养殖显著增长,畜牧业现代化、规模化水平稳步提高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细化实施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政策,促进明星ai 畜牧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现畜牧养殖与生态环境协同共进及产量、产值“双提增”。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补助对象。经新(改、扩、迁)建竣工投产验收的生猪、禽类、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场及牧草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或经改造升级增栏补养达到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27号)、畜牧业“小升规”、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畜牧业“五新”条件,并取得市域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审批(备案)、用地、用林等相关手续的畜禽养殖场(户)。
(二)申报验收条件。申请补助验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用地、用林、环评审批(备案)手续等材料复印件;牧草种植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用地手续等材料复印件。若养殖场是分期建设申请二期(前一期已建成投产)补助的,须提供具备足够的环评(备案)或新增环评(备案)量、新增建成栏舍面积及可新增存(出)栏数等佐证资料。
三、补助标准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补助项目
对通过新(改、扩、迁)建后可新增存栏达3万头以上、1万头以上、0.5万头以上、0.2万头以上的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且场区布局科学合理,猪舍面积相应增加(每头1㎡以上),建立温湿度调控和自动/半自动饲喂、清粪系统,配置防疫和粪污、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如高温化制等新型环保方式)等设施设备,对应补助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项目所在乡镇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15万元。
(二)禽类养殖场补助项目
1.对通过新(改、扩、迁)建后可新增蛋禽年存栏达100万羽以上、50万羽以上、20万羽以上、10万羽以上的现代化蛋禽养殖项目且场区布局科学合理、禽舍(笼位)面积相应增加,防疫设施设备和措施到位,蛋禽封闭式养殖,建立温湿度调控和自动饲喂、集蛋和清粪系统,分别补助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项目所在乡镇8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新(改、扩、迁)建或现有肉禽养殖场(户)通过改造升级补栏增养后新增存栏20万羽以上、10万羽以上、5万羽以上、1万羽以上、0.2万羽以上的肉禽养殖项目并根据配套的肉禽、水禽集中旱养、笼养或平养、防疫、粪污和病死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如高温化制等新型环保方式)等设施设备水平(分2档,详见表1),对应补助企业160—200万元、80—100万元、40—50万元、8—10万元、3—5万元,奖励项目落地乡镇80万元、40万元、20万元、5万元、2万元。
表1 肉禽养殖补助档次
|
补助档次 |
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
备注 |
|
一档 |
选址与布局合理,圈养并建有较为牢固的禽舍、禽舍养殖密度不高于12羽/㎡,采用平养垫料且配备集粪沟、保暖设施等。综合评价合格。 |
根据新增存栏情况分别补助企业:160万元、80万元、40万元、8万元、3万元不等。 |
|
二档 |
选址与布局合理,场区建设有实体围栏;实行密闭 或半封闭圈舍,禽舍养殖密度不高于10羽/㎡,采用网床或笼养养殖技术,并配备清粪(如:机械清粪系统、输送带、刮粪机等)、保暖等设施设备。综合评价良好。 |
根据新增存栏情况分别补助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等。 |
3.禽类养殖场每购置1个发酵罐(存栏规模10万羽及以上,购置费60万元以上,可一次性处理禽粪能力为100m3以上),补助企业30万元。同一养殖主体,申请发酵罐补助的,不得再申请新(改、扩)建项目补助。
(三)草食动物养殖场补助项目
通过新(改、扩、迁)建,①每新增:肉牛存栏200头(相当拴养栏位200个以上),奶牛存栏100头,羊存栏500只(实用漏缝板面积500m2以上),肉鹅年存栏2500羽,兔存栏5000只,梅花鹿存栏量100只,或鸵鸟(鸸鹋)存栏量500羽及以上的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场(具备不同标准的圈舍养殖设施设备,具有防疫、全量收集处理利用养殖粪污的能力),实现草饲结合、圈牧结合、种养结合,就近附近配套有相应的牧草消纳地和必要的运动场的,根据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和规模大小,共三档次(见附表2),第一、二、三档分别给予养殖企业50、70、100万元,并相应给予项目落地乡镇工作协调经费奖励25、35、50万元;②每新增:肉牛存栏100—199头(相当拴养栏位100-199个),羊存栏200—499只(实用漏缝板面积200—499m2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第一、二、三档分别给予养殖企业20、35、50万元,并相应给予项目落地乡镇工作协调经费奖励10、15、25万元;③每新增:肉牛存栏50—99头(相当拴养栏位50—99个)的规模养殖场,第一、二、三档分别给予养殖企业10、15、25万元,并相应给予项目落地乡镇工作协调经费奖励5、10、15万元。
附表2
草食动物养殖补助档次
|
补助档次 |
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
备注 |
|
一档 |
养殖场布局较合理,砖瓦(彩钢板)结构圈舍,设有必要的防护围栏;有饲草粉碎青贮场地和相应设备;有地埋式三格化粪池、储液池,就近附近配套有相应的牧草消纳地;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必要的消毒防疫设施设备。综合评价合格。 |
|
|
二档 |
养殖场布局合理,砖混或简易钢架结构圈舍,设有较牢固的防护围栏;配备有监控和自动或半自动饲喂、清粪系统;有饲草青贮加工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地埋式沼气池或三格化粪池、储液池、异位发酵阳光棚等粪污资源化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就近附近配套有相应的牧草消纳地和运动场;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必要的消毒防疫设施设备。综合评价等次为良好。 |
|
|
三档 |
养殖场布局合理,框架或标准钢架结构圈舍,设有牢固的防护围栏(墙);配备有监控和自动化饲喂、清粪、发酵系统;有独立的饲草青贮加工车间和设施设备;有规范化的粪污资源化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就近附近配套有相应的牧草消纳地和运动场;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必要的消毒防疫设施设备。综合评价为优等。 |
(四)落实粮改饲措施补助项目
在荒草地、荒山、抛荒的一般耕地、闲置设施农用地等当地允许用于种植牧草、承包期至少5年的土地上种植高效牧草发展畜牧业,每开发种植50亩相对集中连片、年产量可达15吨/亩以上的牧草,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如再配备有一台带收割、粉碎功能的牧草收割机(购置费用10万元及以上),追加补助5万元(同一设备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补助)。牧草种植企业配套有养殖场或用于周边养殖场(必须有合同、销售台账及资金交易凭证),牧草种植企业自配养殖场,优先兑现补助。
(五)畜牧业“小升规”奖补项目
对实现生猪(2500头以下)、牛羊、鸡鸭养殖散养户“小升规”的,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先予奖励2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其他种类散养户实现“小升规”的,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养殖,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泉农规〔2024〕1号规定的奖励扶持标准调整为本标准,并顺延至2029年12月31日。
(六)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补助项目
为保护优异、特色地方畜禽种质资源,支持已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主体,采取在原产地保种场保护以及引种集中保护,建设保种、繁育等配套设施,并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开展种质资源性状鉴定等研究。
1.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每个项目补助资金5—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饲料、仪器设备购买和养殖舍、粪污处理、消纳地牧草种植等相关基础设施设备配置。
2.种质资源提纯复壮及示范推广。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围绕提纯复壮及配套技术研究等工作,包括提纯复壮、原种繁育生产、整体评价成果鉴定、推广应用及宣传等相关支出。
(七)畜牧业“五新”推广补助项目
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单位、定点屠宰场(厂)等企业推广应用畜牧业新品种(含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特种畜禽)、新技术、新饲料、新设施设备、新模式等“五新”项目的,采用“先建(用)后补”方式,按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以上所有项目不影响企业向市级以上争取其它奖励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其畜禽舍、附属设施建设及其设施设备投资总额的50%(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1)。
四、项目申报和验收
(一)养殖主体申报。由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征集,养殖企业、牧草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根据申报类型据实填写《明星ai 促进畜牧业巩固发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1),7月底前,上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2)、《明星ai 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3),7月底前,由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向明星ai 、财政局报告。
(二)县级验收上报。每年9月底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生态环境(牧草种植补助项目除外)等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相关人员或专家验收(见附件3)后,汇总上报(见附件4)明星ai 畜牧兽医科、市畜牧站,抄送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摸清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的具体情况,严格对照项目标准开展验收,不得弄虚作假,对草食动物和肉禽养殖企业涉及项目予以优先安排,积极协调解决养殖企业、牧草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在推进畜牧养殖提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强化技术指导。
附件:1.明星ai 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明细
2-1.明星ai 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申报表
2-2.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申报书
2-3.明星ai 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申报表
3-1.明星ai 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验收表
3-2.明星ai 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
验收表
3-3.明星ai 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验收表
4. 县(市、区)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申报(验收)汇总表
附件1
明星ai 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明细
项目类型
|
补助条件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
企业
|
乡镇
|
||||
|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补助项目 |
可新增存栏3万头以上
|
200
|
100
|
企业补助不超过其畜禽舍、附属设施建设及其设施设备总投资额的50%。
|
|
可新增存栏1万头以上
|
100
|
80
|
|||
可新增存栏0.5万头以上
|
50
|
30
|
|||
可新增存栏0.2万头以上
|
20
|
15
|
|||
|
(二)禽类养殖场补助项目(含肉鸽、鹌鹑等特色禽类) |
蛋禽
|
可新增存栏100万羽以上
|
200
|
80
|
|
可新增存栏50万羽以上
|
100
|
40
|
|||
可新增存栏20万羽以上
|
50
|
20
|
|||
可新增存栏10万羽以上
|
20
|
10
|
|||
肉禽
|
可新增存栏20万羽以上
|
160—200
|
80
|
||
可新增存栏10万羽以上
|
80—100
|
40
|
|||
可新增存栏5万羽以上
|
40—50
|
20
|
|||
可新增存栏1万羽以上
|
8—10
|
5
|
|||
可新增存栏0.2万羽以上
|
3—5
|
2
|
|||
发酵罐
|
每购置1个发酵罐(存栏规模10万羽及以上,购置费60万元以上)
|
30
|
—
|
||
(三)草食动物养殖场补助项目
|
肉牛
|
每新增存栏50—99头
|
10—25
|
5—15
|
|
肉牛
|
每新增存栏100—199头
|
20—50
|
10—25
|
||
肉牛
|
每新增存栏200头以上
|
50—100
|
25—50
|
||
奶牛
|
每新增存栏量100头以上
|
50—100
|
25—50
|
||
羊
|
每新增存栏200—499只
|
20—50
|
10—25
|
||
羊
|
每新增存栏500只以上
|
50—100
|
25—50
|
||
肉鹅
|
每新增存栏2500羽以上
|
50—100
|
25—50
|
||
兔
|
每新增存栏量5000只以上
|
50—100
|
25—50
|
||
梅花鹿
|
每新增存栏量100只以上
|
50—100
|
25—50
|
||
鸵鸟
(鸸鹋)
|
每新增存栏量500只以上
|
50—100
|
25—50
|
||
(四)落实粮改饲措施补助项目
|
每种植50亩相对集中连片、年产量可达15吨/亩以上的牧草,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
|
15
|
—
|
配备带收割、粉碎功能的牧草收割机(购置费用10万元及以上),追加补助5万元。
|
|
(五)畜牧业“小升规”奖补项目
|
生猪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存栏2500头以上
|
20+10
|
—
|
第一年先予奖励2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
|
|
肉牛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存栏350头以上
|
20+10
|
—
|
||
|
奶牛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存栏500头以上
|
20+10
|
—
|
||
|
羊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存栏500头以上
|
20+10
|
—
|
||
|
蛋禽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存栏3万羽以上
|
20+10
|
—
|
||
|
鹅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出栏1万羽以上
|
10+10
|
—
|
||
|
鸽(鹌鹑)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存栏3万羽以上
|
10+10
|
—
|
||
|
兔 |
通过改造增栏扩养至
存栏1万羽以上
|
10+10
|
—
|
||
|
(六)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补助项目 |
每建设一个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
|
5—10
|
—
|
||
种质资源提纯复壮及示范推广
|
≤10
|
—
|
|||
(七)畜牧业“五新”推广补助项目
|
畜牧业“五新”项目的应用推广,采用“先建(用)后补”方式,按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
≤10
|
—
|
市畜牧业“五新”项目技术指导与评审小组于每年8月底前组织3-5名省、市、县专家集中评审,确定项目立项及补助额度。
|
|
附件2-1
明星ai 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申报表
单位:头/只/羽/片/亩/万元
|
企业名称 |
||||||
|
企业地址 |
||||||
|
申报项目类型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养殖种类 |
原有畜禽舍 面积(m2) |
新增畜禽舍面积(m2) 面积(m2) |
||||
|
原有环评 (备案)量 |
现有环评(备案)量(头/只/羽) |
可新增存(出)栏量 |
□存 □出 |
|||
|
新增发酵罐数(个) |
可一次性处理禽粪能力(m3) |
每个发酵罐购置费用(万元) |
||||
|
牧草种植 片数 |
牧草种植面积 |
牧草种植 位置 |
||||
|
企业 简介 (200字以内) |
(简要介绍企业情况、拟配置环境调控、防疫、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运动场、粪污处理方式及消纳地等情况) |
|||||
|
乡镇政府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县财政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注:1.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备案、新增畜禽舍面积、
新增存(出)栏、发酵罐购置发票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此表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禽类养殖场、草食动物养殖场、落实粮改饲措施、畜牧业“小升规”奖补等项目申报。
附件2-2
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
申 报 书
(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主管部门(单 位):
主管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一、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承担项目的优势
(一)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单位主要职能或业务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技术力量、基础条件等。(项目申报单位针对所申报的具体项目说明承担的条件优势及有关情况)
三、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与规模、实施内容
四、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五、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六、经济效益分析
七、经费概算
|
申请补助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
合 计 |
八、项目人员组成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备注 |
九、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财政局审核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3
明星ai 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申报表
|
申报单位 |
(盖公章)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型 |
新品种□、新技术□、新饲料□、新设施设备□、新模式□、综合□£ |
||||
|
项目性质 |
原创(研发)□、外地引进□、集成创新□、其它□ |
||||
|
实施地点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投入经费 |
万元 |
申请经费 |
万元 |
||
|
专家推荐 |
专家姓名 |
所在单位及其职称 |
|||
|
项目简介、先进性等“五性”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如不够填写 另附页):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
附件3-1
明星ai 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验收表
|
养殖场名称 |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
养殖地址 |
||||||
|
申报项目类型 |
||||||
|
环评批复(备案)号 |
环评量(存栏) |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原有存栏数 (头/只/羽) |
可新增存栏量 (头/只/羽) 头/只/羽 |
|||||
|
原有畜禽舍 面积(m2) |
新增畜禽舍 面积(m2) |
|||||
|
新增发酵罐数(个) |
每个发酵罐购置费(万元) |
|||||
|
新(改、扩、迁)建项目 总投资(万元) |
企业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
|
牧草种植面积(亩) |
||||||
|
企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情况(附件): |
||||||
|
验 收 组 成 员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名 |
|||
|
验收组意见: 组长(签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2
明星ai 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验收表
|
建设单位 |
(盖公章) |
||||
|
地 址 |
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属性 |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
资金补助 |
万元 |
||
|
计划投资 |
万元 |
完成总投资 |
万元 |
||
|
验收组 成 员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职务 |
签 名 |
|
|
项目申报内建设内容 |
|||||
|
建设内容完完成情况 |
|||||
|
验收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
附件3-3
明星ai 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验收表
|
建设单位 |
(盖公章) |
||||||
|
地 址 |
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型 |
新品种□、新技术□、新饲料□、新设施设备□、新模式□、综合□ |
||||||
|
项目性质 |
原创(研发)□、外地引进□、集成创新□、其它□ |
||||||
|
验收组 成 员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职务 |
签 名 |
|||
|
验收意见 |
1. 2. 3.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
附件4
县(市、区)促进畜牧业发展市级奖补项目申报(验收)汇总表
|
序号 |
种养殖场名称 |
种养殖场地址 |
养殖种类 |
申报项目类型 |
可新增存栏数(头/只/羽) |
肉禽存栏 |
发酵罐 (个) |
牧草种植面积(亩) |
企业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法人 代表 |
联系电话 |
企业开户银行及其帐号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明星ai 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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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262号


